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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高新区人民法院:倾情调解解离婚双方“心头烦事”
作者:李鸿泽  发布时间:2021-12-01 16:51:29 打印 字号: | |

10月初的一个上午,我正在整理卷宗时,同事告诉我楼下来了个送锦旗的,说是要找我。我下楼一看,原来是前段时间我刚调解成功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小芳(化名)。“感谢法官,我俩的事儿已经拖了好几年了,现在终于解决了,我心里好像有个大石头落了地,现在我也可以踏实地去治病了……”小芳激动地握着我的手说道。

原来小陈(化名)和小芳经人介绍于2018年登记结婚,婚后双方频繁争吵,不久女方又查出癌症,双方多次协调离婚事宜,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。2019年-2020年,小陈两次起诉离婚,但法院认为双方仍有和好可能,本着法理结合的原则,判决不准予离婚。本以为两个人回去后能相互冷静继续走下去,过来起诉的时候才知道,判决后,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,一直无和好迹象,小芳的病情也持续加重,直到2021年9月,小陈来到法院再次准备起诉离婚。

接到案件后,我向双方了解了彼此的诉求,小陈的主要诉求是双方矛盾大,他想要赶紧离婚。小芳的主要诉求就是离婚可以,但要小陈补偿一笔钱,自己好拿钱去治病。考虑到双方已经分居许久,感情隔阂不断加深,并且小芳病情目前不容乐观,如果正常走判决的形式会耽误小芳的病情,为尽快帮双方当事人解决“心头烦事”,我决定采取调解的形式化解纠纷,既让小陈尽快拿到离婚协议,也让小芳尽快拿到一笔钱去治病。

考虑到双方隔阂较深,直接调解的可能性很小,为了减少双方往返法院的次数,我决定由我来当个传话筒,对双方分别进行调解,对于小芳这边,我劝说小芳夫妻一场,好离好散,自己要开始新的生活。考虑到小陈的经济条件,可适当降低一些补偿费用。对于小陈这边,我劝说他一日夫妻百日恩,希望能看在夫妻一场的份上,尽量多支付一些费用,帮小芳渡过难关。经过反复多次的调解,双方矛盾得到了一定缓和,于是我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,把两人又约到了调解室,准备做最后的调解。

在调解室,我从情理、法理多个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,讲清楚法律的规定,说明白人情的是非,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小陈当场支付小芳15万元,小芳同意离婚。

调解结束时已是黄昏时分,我嘱托小陈:“虽然没有走到最后,但是夫妻一场不容易,以后要是小芳遇到困难,也要能帮则帮。”同时叮嘱小芳,一定要积极治疗,养好身体,多多保重……签订完调解书,双方当事人也和我挥手告别。此时,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照在调解书上,仿佛也给法律赋予了温度。

以上人物姓名均为化名

编校:李鸿泽

讲述人:韩帅

(唐山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)


 
责任编辑:李鸿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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