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思想教育、政治理论学习和对外宣传工作;
2.抓好全院人事管理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;
3.抓好全院干警的考核、奖励、培训、选拔、晋级、调配、任命等工作;
4.负责法官等级、法警警衔及其他级别的评定工作,办理《法官法》规定的有关工作;
5.抓好表彰奖励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
6.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考核、管理工作;
7.研究制定全院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、法官定期培训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;
8.负责法院文化建设,组织开展文体活动;
9.负责抓好纪检监察工作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;
10.抓好党建工作,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和理论中心组学习,加强党支部建设;
11.完成区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;
12.负责各类人员的工资、晋升等工作。